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15喜欢:0

$合众思壮(SZ002383)$ 合众思壮(002383)被正式处罚,连续4年年报虚假记载

2023年5月18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5 号。

2022年5月11日,合众思壮(00238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11月22日,合众思壮(002383)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 年5月18日,合众思壮(002383)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5 号。

经证监会查明,合众思壮(002383)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二)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三)合众思壮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

(四)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

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0,981,933.98元,累计虚增成本1,177,519,578.07元,虚减财务费用117,507,687.45元,虚增利润总额520,970,043.36元,其中,2017年虚增收入686,538,350.09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为30.01%,下同),虚增利润总额101,712,326.04元(占比38.58%),2018年虚增收入703,452,422.43元(占比30.59%),虚增利润总额319,004,119.79元(占比178.73%),2019年虚增收入 135,826,711.99元(占比8.77%),虚增利润总额45,089,148.06元(占比3.92%),2020 年虚增收入55,164,449.47元(占比3.26%),虚增利润总额55,164,449.47元(占比4.41%)。合众思壮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合众思壮(002383)股票 ,并在2022年5月1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华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加入索赔。

股票亏损索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索赔区间后续的交易与之前的索赔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郑华律师,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极星律师团队创始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金融学双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现担任深圳市律协专业委委员,拥有一支专业的证券诉讼团队,已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曾参与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代表数十名员工及股东完成债权申报并收到投资款,维权经验丰富。)

全部讨论

2023-06-02 09:33

2023-06-01 16:04

2023-06-01 10:31

索赔索赔

2023-05-31 15:56

2023-05-31 10:32

2023-05-30 09:36

2023-05-29 16:25

2023-05-26 15:56

2023-05-26 10:40

2023-05-25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