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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SZ002564)$ 天沃科技(00256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7日,天沃科技(002564)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30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天沃科技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涉及公司前一日突然爆出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以及年报“难产”等事项。4月26日晚间,天沃科技公告称,公司曾拟向电气控股出售所持有的中机电力80%股权,因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交易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经各方协商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突如其来的爆雷导致天沃科技4月27日、28日连续两天封死跌停。此外,于5月3日晚间,天沃科技发布公告称,未能在法定期限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天沃科技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天沃科技预计2022年实现营收39.58亿元,同比下滑41.86%,预计归母净利润巨亏17.6亿元。目前,天沃科技主营业务为能源工程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军民融合产业。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1.86%,公司表示业绩出现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各项财务盈利指标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能源工程板块中机电力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和对收购中机电力产生的商誉计提较大金额减值准备所致。天沃科技不仅面对着亏损的问题,还要面对因被证监局立案调查。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天沃科技(002564)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均符合索赔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华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加入索赔。

股票亏损索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索赔区间后续的交易与之前的索赔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郑华律师,系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极星律师团队创始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金融学双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现担任深圳市律协专业委委员,拥有一支专业的证券诉讼团队,已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曾参与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代表数十名员工及股东完成债权申报并收到投资款,维权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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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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