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商问题探讨 (4)

发布于: 雪球转发:2回复:2喜欢:0


系列题目:为什么要开发商破产清算?

对于恶性的资金链断裂的开发商来说,已经是无法挽救了,无论是从经营上还是从道义上,都不能救了。逻辑上来说,如果开发商得到救助,或经过调整缓过气来,业主的烂尾楼还有得救。因此,很多人都是按照这个逻辑来思维,看到让开发商死的言论都是坚决地反对。而这次的地产界的债务危机是非常严重的,是大面积的,而且都是大型地产商,6万亿的债务(比排名第五的河南省一年的GDP还高)。可以说有相当多的房企是要陪葬的,或者说在短期内是缓不过来的。就像上篇文章说的,开发商是不会轻易放弃它的救命稻草烂尾楼的,因此让这类开发商救烂尾楼就是天方夜谭。开发商只有被尽快地破产清算,没有了开发商的拘绊,在政府的主导下,更容易找到合适的接盘企业。这些结论都是有真是案例支持的,不是猜测和判断。

让我们来看看问题开发商和烂尾楼的问题本质。要建好项目、顺利收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粗略估计泰禾集团需要至少200亿元,这是复工复产的基本前提和核心根本。开发商来钱的途径无非几种:一是复销回款;二是债务重组,债务展期;三是引进战投;四是政府出资;五是业主集资;六是政府协调企业接手;七处理资产和自掏腰包。接下来分别分析一下各自的可行性。

关于开发商复销回款。暂不论项目货值是否真实,以下因素决定靠复销回款建项目不现实:一是各地项目均已抵押甚至被重复抵押、法院查封,销售回款将先行被法院冻结或债权人划走,这是法律和融资合同支持的,业主对复销回款的受偿权、资金封闭监管手段与能力远弱于债权人;二是即使复销回款未被债权人拿走,很可能进入开发商的马甲公司,即使回款进入监管账户,后续开发商仍有办法挪走,泰禾的几个项目就是例证,因为业主没有条件、专业能力掌控每笔支出。泰禾债务已逾期四五百亿元,时刻只想挪用资金,如果没有政府出面组织按建设进度控制性放款,任何销售回款都是不安全的;三是目前全国哪里还有业主会傻到这种程度,敢拿一生积蓄与身价买烂尾楼的房子呢?开发商哪来的现金流回笼?如果销售回款能解决问题,开发商早就处置资产回笼资金了。所以,想靠复销回款复工不现实。

关于债务重组和引战。泰禾债务重组最大的问题是泰禾真实情况早已资不抵债,像万科等有实力的企业均不是傻子,只要稍作尽调很容易就能查清泰禾的真实家底,哪家潜在战投敢接?二是泰禾窟窿太大,不是投入三五十亿元就能解决的,即使三五百亿元也填不满,何况目前宏观调控和融资环境下,龙头房企自身生存艰难,所以万科早在2017年就喊出了“活下去”。三是东方资产、华融等国有金融机构,谁敢轻易放弃自身合法权益,谁能负起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民营金融机构谁会放弃?四是黄启森不出局行吗?万科郁亮一直讲,泰禾想要活下取决于其生存的欲望,泰禾自身要做出巨大让步。实际情况恰恰相反,黄其森自始至终在漫天要价,因为他最清楚泰禾的底子,清楚像海航、青海盐湖等问题企业,出局后加速牢狱之灾。五是泰禾股价和市值惨不忍睹,目前也就是60多亿的市值。债务重组无解,引战没戏,除非政府强力协调国企接盘。但央行要求救助的企业里没有泰禾。

关于政府出资。对绝大多数地方的业主是白日做梦。一是政府没有出资建设烂尾楼的法律义务,各级政府官员也没有拿财政资金建设的意愿。用公共财政资金为业主建房,谁来承担责任?全国那么多烂尾楼、那么多民生事情,示范效应太大,政府和官员不敢也担当不起。二是地方政府也没有出资的财力。2020年全国政府债务余额高达46.55万亿元,债务率提高7.3个百分点,大多数地方政府财力捉襟见肘。如上海、深圳、苏州等国内财力最好的地方,即使让政府出三五千万元已不容易,拿更多不可能的,其他地方就不要妄想了。

关于业主集资建房。理论上有可能,现实几无可能。一是涉及人员众多,几百人几千人要达成一致意见几乎不可能的,也不可能在部分业主不同意不出资的情况下强行通过,集资就是无解。如果集资可以,全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烂尾楼了,有的甚至烂了二十多年。二是即使政府出面协调集资也是不现实的。三是拖得时间越久,建设成本越高,情况越复杂,集资更无可能。

关于政府协调国企接手。这是多数烂尾楼盘的唯一正解。一是前面讲了开发商自救、引入战投都是不现实的,最终还是靠政府出面协调解决。二是很多开发商不是国企,政府接手是有前提条件的,只要这种开发商还在,政府就没法全面接盘。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政府可以马上指定国企接手解决,更好地协调各方,中间虽会出现停工,但能从根本上加快解决。即使集资搞起来了,也要通过政府接盘解决。三是对于有尾款的项目,目前有关部门接手不积极是因为被开发商绑架了。但是政府接盘只是时间问题。

综上分析,作为烂尾楼的业主,别无选择,唯有维权,才有可能推动问题的解决。维权对全国各地有或没有监管资金和货值的众多烂尾项目同样有利、同样必不可少!因为其他途径都是死胡同,唯有通过维权,才有可能推动地方政府重视加快解决单个项目,或推动国家高层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中央部委出面协调债务重组(也是开发商期望的),或加速开发商破产尽快推动国企接盘,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金融安全、保证业主利益。

业主为什么希望开发商破产清算呢?按照《企业破产法》109条、113条和合同法28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的规定,除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交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购房人的优先权>工程价款优先权>抵押权>劳动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可以说业主在开发商债务清偿的第一顺位,所以,大家觉得开发商的剩余资产和掌门人的个人资产是可以把房子建起来的。开发商这几年的骚操作,已经搞坏了各种关系,各种矛盾交织。开发商没钱,也就无法解开这些疙瘩。有的开发商还在想方设法地从监管账户里拿钱,就像吸毒者已经无法自拔。业主是对其极其地不信任。开发商不死,项目是无法进行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业主都是强烈要求开发商归还其从各个地产项目中非法转移走的资金的,无论这些资金在哪里、谁的名下,都必须无条件地归还!

全部讨论

2022-03-09 10:24

观点新颖,分析透彻。

2022-03-08 23:28

不看这篇文章,泰禾的烂尾楼业主永远猜不到黄其森的救命稻草是他制造的“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