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加刑罚,一个是为了报应,一个是为了预防。
从报应的角度来说,精神病人杀人并不是一种恶,他主观上没有恶性,不存在报应的问题。
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说,由于精神病人不能控制和认识自己的行为,你不管对它施加多重的刑罚,对于他本人和其他精神病人都起不到预防的作用。
以上为语音输入
我有两个问题,一、为什么精神病人杀了人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如果你出于自卫伤害了他们却要承担责任?2013年颁布的法律又再次强化了精神病人的权益,其中有几条规定令人很无语: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实行自愿原则,除非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才能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