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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吉恩(SH600432)$

《ST吉恩(二):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后法院多久会受理?》

2017-03-25 11:30:2419

背景:2017年3月2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ST吉恩”或“被申请人”)收到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吉林国投”或“申请人”)的通知,吉林国投以*ST吉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

根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理论上,排除申请材料和管辖权等因素,法院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的期限最长为37日(5+7+10+15,未包含通知的在途时间)。实际操作中法院裁定受理所花时间较短的有:600087(退市长油)8日、400062(二重5)10日,时间较长的有数月。因此,按照正常期限,预计吉林中院将于2017年3月底四月初左右受理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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