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 Android | 转发:0 | 回复:1 | 喜欢:0 |
回复@反弹琵琶歌: 老大,今天是因为锦州港导致整体板块的杀跌嘛?//@反弹琵琶歌:回复@凡士林113:暂时还没风险引用:
2024-05-30 10:30根据沪深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七章第三十七条,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达到发行总量的20%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20%及以上的投资者,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公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