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药集团的管理层没有直接持有新诺威的股份,而且石药作为一家中国头部前三的知名药企,而且是1994年就在港股上市的老牌蓝筹,应该不会自毁名声搞老千股的下三滥操作。而且,港股私有化邀约不仅需要大量现金,还需要90%以上股东同意,如果股价不合理,相信大家也不会同意的。股东一般都要溢价30%以上溢价才会考虑的,除非石药估值摆烂把股价搞下去,并且要持续几年低价,但我觉得一家优秀企业不可能把心思放在这上面的。我觉得石药比较公道的做法是,今年年报后拿出比平时多的现金进行回购,比如拿出10亿左右,这样做才是双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