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理解的话有点流氓的意思啊。10个人合伙开公司,赚钱后不分利润,把利润奖励其中两个管理者?
就是变相套钱啊,每隔两三年就来一次,将大部分利润分回给自己啊。
几十年都是这样啊
就是这个意思
那远离流氓公司了
那还是回购注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