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梁总赚稳啊,3.5年我赚3个多点,他管理费7个,还有表现费,跑赢通胀的是管理人。投资人喝汤。
收费按合同定,交易前双方确认,合法合规,在这儿讲良心合理吗?
如果按规定收3万,实际收5万,违法违规,是良心不够的表现。
买入比卖出指数位置高,能盈利赎回,运气不错,基金经理不错。
无论私募公募,亦或自己直接投资,亏损比例远高于盈利比例,这是事实。
你的期待太高了。
我同意你对收费的意见。
曾思考过如果买私募,对投资人更有保障,对基金管理者能力更肯定的收费方式,应该是免长期持有的管理费、申赎费,规定每年能够计提的最低回报率。
这样的设计这些年印象中可能看到过一两个,没具体关注。
绝大多数私募做不到。
因为发起者想赚钱,想多赚。能力强的与行业普遍情况一样合情合理。能力弱的可能就是来一波骗,挣了运气好,亏了投资人承担。
自己没能力分辨哪位基金管理者能长期跑赢通胀,所以还是选择自己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