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股民索赔登记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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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升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登记委托代理事宜。

一、索赔条件

自2017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23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股票,并在2020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最终索赔区间可能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发生变化,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二、案件背景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申能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20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28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邦讯技术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64、20065、2006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立案调查。

2021年12月6日,邦讯技术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44号)。

2021年1月7日,邦讯技术(*ST邦讯,300312)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邦讯技术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本团队业绩最新资讯

2022年6月24日,林日升律师团队收到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66)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同时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对前述赔偿义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判决部分:

四、索赔需要材料

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可与林日升律师团队联系,律师会告知您索赔需准备的材料。一般情况下,需提供下列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参见以往公众号文章:《股民打印证券交易凭证的注意事项》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五、本团队股民征集中股票清单:

六、专业证券索赔维权律师团队

若您为上述清单所列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林日升律师团队取得联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 林日升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348793

电话及微信(推荐微信沟通):18612230093

邮箱:245913738@qq.com

林日升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