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符合宪法和物权法吗
上海的细则已经出来了,转为非盈利机构后,资金专项账户监管,资金只进不出,只能用于教育,不能转出。
也就是绝对没有分红这可能,没有分红股票还有价值吗?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就自己聪明,监管都是傻子呢?
非营利机构每年的开销都要公开,全社会都能查到,无非是查还是不查的问题。现在这个架势,头部公司不可能不被严查,你可以试试100万装修一次,监管不把你脑壳锤爆……
不能分红,但品牌授权费,系统使用费,教材使用费,管理费还是要支付的,你不是以为门店不需要这些支持就可以独立运作吧
年年装修房子好了,一个办公室一平米装修100万,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给非营利机构提供服务赚钱,毕竟他们收来的钱也是要花掉的……
X,还是卖太快了
买关联机构服务就倒出来了。
母公司提供服务和人力外包不就行了
对策来了,新东方会把k12业务剥离,新东方是这么多机构里k12占比最小的!剥离独立运作,其他的项目希望可以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