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本来就想卖了,只是没借口,这下名正言顺了[捂脸]
这个我的理解是特别原因,比如停牌之类的,顺延30日后,才协商现金还。后面算公允价值的公式里不写了吗。如果都现金还券,不买回股票,券商借出的股票清空消失了?不合逻辑
借入者与出借者协商一起割
现金方式清偿
借出的股票在买进的人手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