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是非法侵占?这就好比出纳将公家的钱私自借给他人,然后将利息窃为己有。
利息?给你又如何?怕只是转融通这条利益链中微不足道的一毛
对,所有权归谁,处置权和收益权都得归谁。
职务侵占,涉嫌刑事犯罪了,这罪名都不重要证监会介入调查后移送公安经侦部门可以直接受理立案了
归基金公司?不是的吧
你要他的息,他想你的本
这帮公募基金是些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钱交给他们再来祸害自己?
越想越恶心
这种现象存在已久,利息是归属基金的持有人。etf是跟踪相关指数,转融通导致实际持仓偏离了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