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lcf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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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结论:
1、新股发行强相关方,券商,动用自有资金在上市几天后大举买入托市。
2、游资和一些小型私募,在明知道后面将会有券商资金托市的情况下,大胆在新股上市首日就开始接盘炒作,吸引散户参与。很难说这些炒新游资跟券商有没有联系。这些资金都不傻。
3、至于后面的,公募,则在新股上市一个月或几个月后买入接盘。
4、这里面的关键点,就在于动用自有资金在上市几天后大举买入托市的券商。
5、券商是发行保荐的强受益体。他们即便在接盘新股上市后亏一些,但完全可以在保荐费用上面挣回来。新股发的越多,他们越挣钱。券商资金也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