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也是色彩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0喜欢:0
这件事我又去详细了解了一下,我发现最后各种取证条件的落后导致了罪犯(严谨起见这里我不能假定是哪个人)逍遥法外了。首先就是在那个大记忆恢复术还普遍存在的年代,相关嫌疑人高智商高学历的身份和家族背景导致了其不太可能被大记忆恢复术招待(介于历史阶段问题我们不讨论恢复术是否合法),而各种办案条件的落后更导致了物证人证等关键顶罪证据有充分的条件被嫌疑人彻底毁灭,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疑罪从无”的规则恰好的保护了可能得真凶。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案例,反过来思考一下,在客观办案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所谓“疑罪从无”到底是司法的进步还是倒退?也许没有确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