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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美石油 :
公司名称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成立时间1933年,总部地点沙特阿拉伯的达兰,经营范围石油勘探、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简称阿美石油公司。
公司创办于1933年,初称加利福尼亚–阿拉伯美孚石油公司,1936年改组为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石油公司,1944年改称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总公司设在沙特阿拉伯的达兰。
1933年5月,美国加利福尼亚美孚石油公司与沙特阿拉伯王国签署协定,获得在沙特阿拉伯东部93.2万平方千米范围内进行石油勘探、开采、加工、运输、销售66年的特许权。同年11月开办了一家资金为70万美元的子公司,即加利福尼亚–阿拉伯美孚石油公司,并着手进行石油勘探。1936年该公司与拥有世界销售网的得克萨斯石油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达成合营协议,双方各持50%股票,称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石油公司。1938年达曼油田第一口油井喷油,揭开了阿美石油公司发家史的序幕。1939年该公司又以高价购得20.7万多平方千米的石油租让地,至此,它取得的租让面积已占沙特阿拉伯领土的2/3。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末,阿美石油公司飞速发展。1948年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埃克森石油公司)和纽约美孚石油公司(莫比尔石油公司)正式加入阿美石油公司,大大扩充了该公司的资金和销售市场。之后,该公司又同沙特政府签订了海上石油特许协定,相继发现盖瓦尔、塞法尼耶等8个储量丰富的大油田,并扩建了拉斯坦努拉炼油厂,铺设了从东部波斯湾布盖格和拉斯坦努拉延伸到西部红海延布港的输油管道网。
阿美石油公司通过当地廉价劳动力和丰富的石油资源获得巨额利润,1948~1958年10年间,纯利润达10亿美元。
阿美石油公司不仅独揽了沙特的石油资源,而且在沙特境内拥有自己的行政系统、电台、机场、港口、教育卫生设施,甚至治安部队。
1972年沙特政府与阿美石油公司签订参股协议,开始逐步实施石油工业国有化政策。1973年沙特政府参股25%,1974年参股数增至60%。1976年双方达成了由沙特政府全部接管的基本协议。1980年沙特政府付清了全部赔偿费,完成了对公司资产的赎买。至此,阿美石油公司实际上已归沙特政府所有,而公司的原4家母公司只是作为承包者在沙特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经营业务。
1988年根据王室法令,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简称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正式成立,接管原阿美石油公司的全部资产和经营权,阿美石油公司成为沙特的国家石油公司,其石油产量约占全国石油产量的95%以上,几乎控制了沙特全国的石油经济。1994年,公司完成了恢复最大持续原油生产能力至5亿吨/年的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