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独树一帜,其实就是想哗众取宠
能查总归是好事,再杠就没意思了
今天的交所履职尽责查的对,昨天的交所渎职不尽责了,应该发文道歉。
只论这个事中信有错么,控股100%不发问询函,欺负到中信头上,不同意就找别的理由,找这个简直滑稽
这不是杠,这是原则,一个公平市场的原则问题,人的职业生涯是有限的,好的法规制度可能就是无限的
你直接发文声讨深交所就行,没必要逮着散户这种软柿子捏,中信没错,那必然是深交所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