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请电联:18610810467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索赔依据
2020年10月24日,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工大高新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二、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
四、未及时披露基本账户被冻结情况;
五、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六、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清偿情况;
七、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在2016年5月9日到2018年7月24日之间买入退市工新(工大高新,600701)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