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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集团宣布撤销对《壹周刊》诽谤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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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已获肯定 专注业务发展

(2016年6月23日, 香港) 中国中草药洗发液和个人护理产品品牌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霸王集团」或「公司」,股份代号:1338)及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宣布,已于今天就《壹周刊》诽谤案向香港高等法院呈交撤销上诉申请。

霸王集团主席陈启源先生表示:「法官在2016年5月23日的判词中肯定了『霸王洗发的产品安全是获得一项科学研究的支持』,为我们讨回了公道,然而,我们对于法院颁布仅具象征意义的赔偿金额感到失望,这无法弥补过去近六年霸王集团承受企业及品牌名誉的损失。但董事会再经考虑后,计划集中其财务资源及专注于业务营运方面, 因此决定撤销上诉申请,并已于今天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交撤销上诉请求书。」

陈启源先生补充说:「展望未来,我们将全力巩固霸王品牌的市场地位,并实施产品多样化的均衡策略,致力成为中草药家庭及个人护理产品领军企业。我们正积极开拓新的在线及线下销售渠道,在产品销售方面,我们将进驻客户系统渠道,并于下半年推出婴童洗护新品牌,希望透过拓宽产品线以建立多元化产品组合吸引消费者。我们会继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巩固中国市场及加强海外发展,务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个人护理产品。」

香港原讼法庭法官陆启康法官于2016年5月23日就《壹周刊》于2010年7月发表一份失实诽谤之报导之诽谤案判霸王集团胜诉;《壹周刊》被香港高等法院下令支付霸王集团与霸王广州就法律诉讼中合共港币3,004,652.50元的诽谤一般损害赔偿,及其有关法律诉讼的80%法律费用。法官的判决表明「《壹周刊》在报导事件上采取了极为幼稚和不专业的做法」,而且《壹周刊》发表的文章「并非负责任的新闻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