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像不可以 如果一齊告一個人是可以的
如果付钱的本身就是当事方呢?比如小股东援助公司,每个股票都有一手。
包攬訴訟在香港是非法的 除非自己出錢但不取賠償
真有收益机会又不渺茫的话,律师不能赢了再分账吗?
你要有資本打官司 如果打上高院 資金不像你想像的這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