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债权人最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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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恒大又一新闻上了各大网站的热搜,3月18日晚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因涉嫌财务造假被中国证监会处罚。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在2019年和2020年两年间虚增收入达5641亿元。根据公布的处罚公告,恒大地产被罚款41.75亿元,并对涉及其中的公司高管和相关人员做出了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其中,时任董事长许家印、时任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等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面对41.75亿的天价罚单,自然以恒大现在的情况是完全不可能支付的。那么这又是否会影响恒大债权人的相关权利呢?这里小编也大致的学习了一下破产清算过程中不同类型债权的清偿顺序。

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情形的,企业有罚款未交纳的,罚款是属于普通的债权,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并且清偿拖欠职工各项费用的,还会对罚款进行清偿。如果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和罚款的情况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优先清偿债务,然后再交纳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

按照这个逻辑无论是罚4亿还是40亿甚至400亿也就是走个形式了,毕竟恒大的2万亿债务是怎么都不可能全部还上的,那么能剩下来支付罚款的资金就是零了。

虽然对恒大的罚款是拿不到了,但是机遇这个是不是可以对服务恒大的一众金融机构发起诉讼呢?毕竟财务造假也是经过审计的,发债的时候对于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主承也是有责任的。或许这些金融机构将成为恒大债主的最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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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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