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高校校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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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个新闻报道,说是广西一高校校长被校内的校车撞死了……

这事,感觉还真的怪,怪在哪?

1、报道中说,校长在那走,是因为那栋楼没厕所,所以要跨过马路。那有点搞笑,竟然整栋楼没厕所,需走出马路去上厕所?他们用这个来解释“校长的不小心”,只顾着上厕所,没留意车辆,用来摆脱自己的不谨慎的行为。但同时也间接说明了,校内设施的问题,但这也是校长的责任之一,谁让你的大楼没厕所?

2、报道中说,校车是经营单位派来的,是观光用途的,背后的含义,是用来赚钱的工具,至于这赚钱的工具,那肯定少不了校长的批准,才能够在这经营。这跟学校里的饭堂是一样的。被自己招标到位的盈利工具,搞死了,冤不冤?

如果你有看图片,就知道那条马路有多宽,还划中间线呢,这是走汽车的道路,并不是什么小道步行道。这么大的一条柏油路,如果说行人没有任何责任,我肯定是不信的。大概率是不看路况,突然间冲出来。我只信常识,不信那个“定责为100%司机”,这么大条的马路,让一部电瓶车正面撞到一个人,如果没有双方的配合,是绝对不可能的吧。

总的来说,学校是他管的,大楼是他管的,校车也是他招标的,人员也是受他监管的,车开了那么久,怎么个开法,他不知道?然后他自己被车撞死了,冤不冤?他都能被撞,学生难道就不存在被撞的风险?既然容许了有这一种交通工具,就暗指着默认会有被撞的风险,但现在他们又在扯赔偿问题未谈好。

想起了那个《夏洛特烦恼》里面的,“你以为你是校长,想睡哪个就睡哪个?”(你以为你是校长,想睡哪里就睡哪里?)

“规矩是给下人定的”,他们一直都以为能够站在规矩之上,成为超凡脱俗。所以,他们认为别人会一直让他,习惯了他自己怎么走就怎么走。因此,猜测基于这一种一直有被“宠让”的习惯,他也就不留意了。

这下可糟了,当坏的事情临降时,会怎样?当然是甩锅了。所以,最终的责任又是推到司机的个人的头上,其他人全部都没有责任。

经营这些校内巴士的人,应该也不是善类,校长也不是善类,所以,最后又是司机这个最低层的人员承担了所有的责任。

猜测:A股,港股牛市进入尾声,错过了的就千万别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