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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请中国最会讲故事的作家莫言来说说。在他的诺贝尔获奖致辞《讲故事的人》里,他讲了这个相似的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

莫言说,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莫言的立场很明确:把选择权还给当事人。不管我们多么群情激扬,被任何情绪冲得通体高潮,也要还给人家自主悲伤或者喜悦的权利,无论占据你的内心的是多么伟大深沉的痛苦和悲伤,都不应该成为强制他人共同参与的冲动。$中国电信(00728)$ $中国ETF-ProShares FTSE两倍做空(FXP)$ $华星创业(SZ300025)$ $鑫网易商(01039)$ $国美电器(00493)$ $金科股份(SZ0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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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2 10:52

这就是成语:自唾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