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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上,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表示,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进一步调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方式。
王广华说,过去采矿权出让是一次性征收出让收益,现在希望根据矿山生产真正的销售收入进行按年收取,“这样既能保证国家资源资产的权益不受损失,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负担,更加繁荣我们的矿业市场。”

全部讨论

2023-03-12 22:52

终于出手了,哪个行业赚钱就要分,毕竟每年40e的产量里,大头是民企。存量如何对待,不要太乐观。想想房产税

2023-03-12 22:05

个人粗浅理解,不一定对,请闯大扶正:1、这样做的目的是繁荣矿业市场,做大市场,创收更多。如果是未来终端价格是降的,那肯定希望一次性收。2、矿产出让是一级市场,类似土地出让,已经出让的无法追加出让费了,合同法还是要尊重的。这样会导致市场对存量央企矿企资产重新定价,后面不排除央企提估值后,增发收购新矿,给地方创收。

2023-03-12 21:29

国家参股

老矿怎么处理

2023-03-13 08:02

现在这既...又...,我只信前面

2023-03-13 00:52

2023-03-12 23:42

市场价高了可以长协,市场价低了可以安检停产,周期在哪?

2023-03-12 23:19

这里有个问题,那新矿的采矿权给谁?采矿权不拍卖了,按销售收入比例收取,那采矿权怎么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