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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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3:金科创投持有三金集团101,256,900股股份,占三金集团股份总数的50.63%,系三金集团控股股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公证处出具的(2022)桂桂证民字第2205号《公证书》,邹节明先生逝世前,其持有金科创投64%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翁毓玲女士取得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即金科创投32%股权)后,对于剩余的金科创投32%股权,由邹洵先生全部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的部分,根据邹洵先生分别与王许飞先生、谢元钢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邹洵先生以三金集团2020年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3.76元为定价依据,受让王许飞先生、谢元钢先生分别持有的金科创投1.5%股权,合计受让金科创投3%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41,798,834元;根据邹洵先生与翁毓玲女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邹洵先生以原始投入金额为定价依据,受让翁毓玲女士持有的金科创投32%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2,402,207.5元。前述股权转让涉及资金总额共计74,201,041.5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金集团持有公司364,679,3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9%,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公证处出具的(2022)桂桂证民字第2206号《公证书》,邹节明先生去世前,其持有三金集团33,021,200股股份,翁毓玲女士持有三金集团3,321,500股股份,双方合计持有三金集团36,342,700股股份(占三金集团股份总数的18.17%),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翁毓玲女士取得一半夫3妻共同财产(即三金集团18,171,350股股份,占三金集团股份总数的9.09%)后,对于剩余的三金集团18,171,350股股份(占三金集团股份总数的9.09%),由邹准先生全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