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搜狗发布 “彩色直播”的广告,2020年1月7日至1月14日发布“樱桃直播”的广告,于2月29日至3月2日发布“杏趣直播”的广告,上述三条广告当事人已收取该广告主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件、ICP备案信息、落地页截图,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通过上线,未审核直播资质 。
3月29日至3月31日在发布“佳丽直播” 的广告,于4月9日至4月10日在搜狗网站内发布 “MIMI 直播”的广告,上述两条广告起始页内容为招商加盟广告与送审内容不一致。
2020年6月2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搜狗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搜狗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核对广告内容,发布内容不符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令搜狗公司停止发布上述5条违法广告,每条广告罚款3万元,共计15万元。$搜狗(S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