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喜欢这首诗。大概是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感觉到,诗人穿透时间与空间的坚壳——面对面对我吹着牛逼。
Jorge Luis Borges (1934)II.
What can I hold you with?
我知道这个作家是看球顺带了解的,被誉为最优雅后腰的阿根廷球员雷东多闲暇时候喜欢读书尤其是博尔赫斯的著作,平时爱看书的球员极少,一般都是泡吧happy打电子游戏都算最健康的了
达美是被财经耽误的文学家
唯独诗歌,虽然多数的写作也是从抄袭开始,但汉语独特的诗歌传统发挥了作用,使得后来的现代汉诗里有了创造的成分。
诗歌
算是名篇了
还是中英文对照呢
想到了我记忆中的黄昏,故乡的荒原
美
读英文诗总有一种读说明书的感觉。还是汉语有张力,新质生产力。。。多么蓬勃。
只有死亡和爱是永恒的。不要惧怕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