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
日了狗了,你对他人的责任,是什么?义务还是权利?或者是权力?
主要是德州搞得太过头了吧。。我是一直pro-choice的。。除非胎儿已经很大了(几个月值得探讨),但似乎也有例外情况,比如被侵犯的怀孕。。咱以前也都是学法的,一般意义上独立于母体+自主呼吸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吧。确实啊,给观点容易,给具体解决方案就很复杂
“一旦卵子变成受精卵或者胚胎,这个部分到底还属不属于这个女人的“身体”范畴”?我觉得只要没生出来就当然是女人身体的范畴,以人为本的文明社群对这个没有疑问,还要讨论啥
主要是德州搞得太过头了吧。。我是一直pro-choice的。。除非胎儿已经很大了(几个月值得探讨),但似乎也有例外情况,比如被侵犯的怀孕。。咱以前也都是学法的,一般意义上独立于母体+自主呼吸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吧。确实啊,给观点容易,给具体解决方案就很复杂
“一旦卵子变成受精卵或者胚胎,这个部分到底还属不属于这个女人的“身体”范畴”?我觉得只要没生出来就当然是女人身体的范畴,以人为本的文明社群对这个没有疑问,还要讨论啥
就被强暴不能堕胎这一条,简直难以置信
以公序良俗和大部分人的认知为准,而不是以哲学讨论、法律讨论为准。
当下的技术,受精卵或者胚胎也没法脱离女性母体独立生长啊,因此当然属于女性的身体。
“罗伊案”是美国司法领域最富争议的判决,许多位大法官在类似的案件中留下了著名的判词。推荐一本书《九人》。
如果有留意可以去趟妇女医院看看,基本上堕胎的都是学生,大学生为主、高中生为辅。这些学生,第一没有稳定的收入去负担这部分沉重的费用,第二她们的前途学业还未成型。 并且这些学生都处于青春期,谁没有有荷尔蒙分泌的时候,谁还不得经历几个渣男试错。哎~花无重开日,人无在少年
这个是混合了宗教的原因吧。在我们这真没多少人关心这问题……
把肉身等同于生命,这样的想法距离文明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