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QJ罪的普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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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如果你以为你已彻底理解了QJ罪,那么不要着急,请往下看。


我国的刑法,源于所谓大陆法系,基本上经过了一个德国传染日本,日本传染台湾,台湾再传染我们的路子,当然我们与日德也有交叉感染,这在早年间纯粹是看学者的德语与日语造诣,实在不行的可以直接读台湾的繁体中文。


而大陆法的刑法,有个犯罪构成理论,中国早年通行四要件说(受苏联影响),而欧陆通行三阶层说,四要件说的意思是,一个犯罪行为要符合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要件。本文是普法文,艰深法理上就不多深究,三阶层说我个人认为更可取,就是应该看违法行为的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但理论上,无论是四要件还是三阶层,在我们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体系下,一个案子结论应该是一样。


本文就用传统的四要件说先来拆解一下QJ罪。


在我国的刑法下,以QJ罪为例,其主体要件就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目前我国女人还不能是QJ的主体,所以女人QJ男人,最多算是故意伤害,谈不上QJ。12周岁的小狼狗QJ了某女,不够成QJ罪,不会刑事立案。当然,女人可以成为QJ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共同正犯。


QJ的主观要件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J淫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个故意实际上也很难构成QJ。最典型的是大家知道,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妹子,只要你睡了,无论你有没有主观故意或者对方是不是愿意,都以QJ罪论处。但这里有个主观判断,就是你如果主观上确实不可能知道这个妹子不满14周岁,比如长得老成得跟个赵本山似的,而她又对你谎称自己年芳三十,你又不可能通过其他任何方式看到她的年龄(比如开room要亮证),则谈不上QJ。


QJ的客体要件是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所以在我国刑法下,你QJ一个抠脚大汉,无论你是插哪里,最多算是故意伤害,也谈不上QJ。你QJ一个变性人(男变女),出于保护女性(无论是生物学女性还是社会身份女性),也算QJ。


QJ的客观要件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女性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J淫。所以通J肯定不算QJ,但是如果你用灌酒、迷药、毒品、打晕、用脚熏晕等方式让妹子不止反抗、毕竟实施J淫,则算QJ。如果对方同意并享受,哪怕你捆绑SM超级无敌暴力,只要对方说oh yeah I love  it give it to me,则谈不上QJ。


讲完了四个构成要件。传统上,你一个QJ要定罪,必须满足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比如甲男QJ乙男,不算QJ;甲女QJ甲男,不算QJ;甲男利用暴力SM甲女(女方同意),不算QJ;甲男不当心摔了一跤扑倒了甲女恰巧甲男甲女都没穿nk又插入了,也不算QJ(缺乏主观故意)。


另外就像所有犯罪一样,QJ有预备、中止、未遂、既遂,四种状态。甲男欲QJ甲女,准备了迷药+绳索,后来良心发现,罢手了,这个算是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甲男欲QJ乙女,实施了,裤子都扒了,乙女苦苦哀求,甲男放弃,这个算中止,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问题来了,什么算是既遂?是插入说,你JJ要整体或部分插入,才算既遂;还是S精说,插不插入无所谓,射了就算;还是实施说,但凡你开始QJ的行为的任何一个步骤,就算是既遂?还是其他的说法——最夸张的,你起了淫念,就是既遂(思想犯)?而以我国司法实践,目前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插入就是犯罪既遂。


这就讲完了QJ罪的构成要件和犯罪形态。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可以很复杂。


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结果裤子都扒了,甲女也放弃抵抗了,结果甲男萎了,未能实施,请问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QJ罪未遂。


又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甲女苦苦哀求,甲男霸王硬伤,甲女告知甲男自己来例假,甲男一低头看果然如此,于是放弃,请问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犯罪中止。


又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甲女苦苦哀求,甲男霸王硬伤,甲女告知甲男自己来例假,甲男继续作案,甲女急中生智拉出了一坨翔,甲男顿觉恶心难忍,于是放弃,请问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犯罪未遂。


再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甲女苦苦相求,甲男插入,但发现甲女是个人妖(未做变性手术),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如果构成的话,那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不构成QJ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又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灌醉了甲女,正想成其好事,不料警车从一公里外开过,甲男怂了,扬长而去,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如果构成是预备、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构成QJ罪的未遂。


再比如甲男欲行不轨,甲女一看反抗也没用倒不如躺下来享受,在享受过程中一直喊不要不要。完事了以后甲女报警。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既遂?答案是构成QJ最既遂。


比如甲男欲行不轨,完事儿了,甲女抽泣地说,嘤嘤嘤,额从此是腻滴人咧,腻要对额负责啊,某甲拍胸脯说,放心哥给你一辈子幸福。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如果构成的话,那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构成QJ罪既遂。


上例中甲男与甲女最后恋爱、结婚,生了一堆娃,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答案是仍然构成QJ罪既遂。许多人受一条被废止的司法解释的误导: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QJ罪论处。请注意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


再比如甲男欲行不轨,扑住甲女,裤子都还没脱掉,秒射了,甲男羞愧难当、扬长而去,请问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QJ罪未遂。


又比如甲男萌生QJ念头,欲行不轨,扑住甲女,但甲女疯狂打滚,造成甲男实施难度大增,于是甲男将手指插入,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如果构成的话,那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构成QJ罪未遂。


再比如甲男并无QJ念头,只是出于亵玩的想法,扑住甲女,将手指插入甲女体内,请问是不是构成QJ罪,如果构成的话,那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不构成QJ最,但构成强制猥亵罪。


最后也是最牛比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你自己把自己给QJ了,是否构成犯罪?


事情是这样的,甲女嫉妒同宿舍的乙女是一博的女朋友,妒火中烧,恶向胆边生,在WX上雇佣了素未蒙面的甲男去QJ乙女,约定作案地点为乙女宿舍。但阴错阳差,凶手甲男潜入该宿舍时,乙女正巧不在而甲女正巧在,凶手误以为甲女是乙女,堵住嘴,QJ之。问凶手甲男是QJ未遂还是既遂?答案是既遂。但作为教唆犯且是主犯的甲女,自己雇凶QJ了自己,请问是否构成QJ罪?如果构成的话,那是中止、未遂还是既遂?


自己QJ自己的终极问题——答案是,构成QJ既遂…太惨了。到此为止,小小QJ居然能如此烧脑,你能想到?但事实往往出人意料,案例往往耸人听闻。


有人会问我,你不是律师为啥要普法。解释下,我本科读法律出身,十年前也通过了司考(现在好像叫法考),拿到了司法从业资格证。正好最近某艺人涉嫌XX沸沸扬扬,聊以普法,歌以咏志。


留一道课后练习题吧,大家巩固下。


殡仪馆美容师阿德烈·布鲁迪,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布鲁迪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J淫。不料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歪,幺幺灵咩?我被人QJ了…


问:阿德烈·布鲁迪构成QJ罪吗?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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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纯粹做普法之用,其中案例大多属杜撰,如有雷同,纯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精彩讨论

fcfc1112021-08-06 09:32

大美:中国QJ法第一大V

股贱伤韭2021-08-06 09:55

感觉你是懂点刑法的,但是又不是特别懂,有不少错误的地方。
1、比如强奸幼女,目前学学界采取的性器官接触说,也就是男性的性器官触摸到幼女的生殖器就构成强奸罪。
2、你举的例子,女性拉翔导致男的没有强奸,并不是未遂,在学界和实务都认定为犯罪中止。
3、还有其他错误,懒得说了。
一枚小律师路过

WilsonEdwards2021-08-06 09:59

我拷,刑啊,这日子越来越有判头了

苍又嘉错2021-08-06 09:33

这道题罗翔老师讲过,我就不透露了

selfblowjeb2022-02-15 00:24

多逛一下论坛,即可避免刑罚:

李某持有某红茶集团的股票。一日其与王姐相识,见王姐姿色动人,便向王姐吹嘘自己所持有的某红茶集团股票将在未来一个月内连续涨停,赢利可在本地买下一套豪华住宅。王姐对经济没有概念,误以为自己认识了未来超级富豪,于是便答应与李某交往并发生了关系。一个月后,某红茶集团股票连续跌停致停牌,王姐得知实情后,便bj称李某qj。

李某作为一般投资股民,无法预测某红茶集团未来的股价走势,所谓“未来一个月内连续涨停,赢利可在本地买下一套豪华住宅”仅系其个人对股市的预判,本身不能被认定为是欺诈。即便这种判断明显超出经济学常识而可能构成欺诈,王姐本身对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身的性质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只是对“自己是否遇上了一个未来超级富豪“一事产生了错误预判,因此行为人不构成qj罪。网页链接

全部讨论

2021-08-08 08:46

如果女尸醒来后立即拔出JJ,构成侮辱尸体罪。如果女尸醒来后继续插入,构成QJ罪。

2021-08-06 10:57

果然没有人比达美更懂qj

2021-08-06 09:59

写的好棒,不过我个人更喜欢三阶层,现在三阶层受众可能多一些

2021-08-06 09:38

这帖子不转,白逛雪球多年~~

2021-08-06 09:37

划重点:用脚熏晕

2021-08-08 10:33

你是在做股票的人中最懂那个…的,而不是在那个…的人中最懂做股票的,

2021-08-06 13:03

如果法医判定只是诈尸,应该是侮辱尸体罪,如果真的复活了,肯定是QJ既遂没跑了

2021-08-06 10:15

难怪律师需要博士学位了......

2022-02-15 00:20

谢谢达美,不过
达美讲投资就好啦,这些法律专业的东西让我们行业的人来讲吧。

2021-08-08 12:13

男人出门在外得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