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猩猩诸法空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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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家属,可以签字放弃抢救

热门回复

我要来普法了,如果该男去世,则:

1. 如果原配知道该男有心脏病,则属于故意杀人,就算没有主观故意,但知道有可能造成死亡后果并放任就能定性为故意杀人;
2. 如果原配不知道该男有心脏病,过失致人死亡;

综上,去世该男非常不利于原配,建议还是去势该男比较好。

2021-05-10 18:02

这招不错啊,然后老婆和小三拿着遗产过上了百合生活[吐血]

都到了有心脏病的年龄还能有小三啊

我继续普法,去势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样要吃公家饭的

如果知道对方有心脏病并劝对方喝一斤茅台,属于劝酒者主观故意?
但喝完以后人家没事还支愣起来了,如果和小三大战三百回合,结果倒床上了属于小三主观故意?
送到急诊家属磨磨唧唧的不着急排队挂号,医生没急事开颅,结果人偏瘫了属于医生过失?
回家半身不遂在公园散步直接老婆给他推河里淹死了,没人看见,怎么证明是故意杀人?
[加油][加油][加油]

如果没死,你普法的两项就不成立,剩下的各种撕逼事就无所谓了。按国内的司法执行原则,不看起因危险性主要看后果,后果不严重就是你们俩看着调解[吐血]

大哥,如果这女的把那个照片撕了,谁知道是被吓的????

你够狠![很赞]

2021-05-10 21:41

猩猩讨论太难,我都看晕了,晕倒在地,120。。猩猩达美等着法律责任吧。[捂脸][捂脸]

2021-05-10 21:10

去势属于故意伤人,哪怕是夫妻,也会被判刑的,有真实案例的。以后双方不离婚呢,女的要守寡,离婚呢,女的要赔偿,都不合算。至于吓人心脏病发呢。如果真死了,那女的只要把照片烧掉,谁都不会知道男的到底是怎么被吓死的,大家只会以为是他身体疲累导致。所以这个段子如果是真的,那说明女方并不想要男方死,还是及时叫了救护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