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全面落地!股市将迎来“赛马”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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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的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两次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

一次是15年前的股权分置改革,还有一次是全面注册制改革

2月1日下午,证监会宣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并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出炉。

IPO 融资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功能,推进股票发行体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综合改革的关键一环。我国的资本市场建立以来,从审批制核准制再到全面注册制,穿越了漫长的时光隧道。

早在2013年,《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便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到如今全面落地,正好十年。

五年后的2018年1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由此注册制改革开始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在2020年8月、北京证券交易所在2021年11月,相继试点注册制。

从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到主板,被视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牛鼻子”工程的注册制,已历经四年试点的“锻炼”。按证监会的说法,试点注册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成功的,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给市场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23年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市场似乎对此已有预期。

近一个季度以来,券商板块的股价已上涨了12.92%,近一个月亦上涨2.79%。在注册制全面实施的前一个交易日(1月31日),券商ETF尾盘出现巨量买单。实施当日(2月1日),三大指数午盘翻红,券商板块尾盘拉升,以2.79%报收。其中,当日上市的2023年首只券商股信达证券,更是以44%涨幅居首。

资本市场的“赛马”新时代就这样在万众期待中到来了。

注册制优化升级

经过四年的试点,注册制将推进到沪、深主板市场。

注册制全面落地,意味着相关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实现对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的全覆盖。

按照证监会的说法,全面注册制要在借鉴注册制的基本架构之上,实现“一个统一”“三个统筹”,即:

统一注册制安排,并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各市场板块全面实行。

一是统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是统筹推进基础制度改革;

三是统筹抓好证监会自身建设。

审核注册机制是注册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在试点阶段,我国已探索建立了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的审核注册架构。本次改革,则在试点的基础上,对注册制进行了优化:

一、优化注册程序

1、坚持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交易所对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全面审核。

2、证监会基于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统一注册制度

1、整合上交所、深交所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制定统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注册制制度规则与上交所、深交所总体保持一致。

2、交易所制定修订本所统一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规则。

三、完善监督制衡机制

1、审核注册流程方面:建立分级把关、集体决策的内控机制,防范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要求交易所牢固树立公权力意识,强化质控部门对审核工作的跟踪监督和决策制衡,改革完善“上市委、重组委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提高专职人员比例,加强纪律约束。突出抓好透明度建设,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

2、业务监督方面:完善交易所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交易所内部治理机制。

3、廉政监督方面:坚持和完善对交易所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从严管理审核注册人员、“两委”委员,坚决整治政商“旋转门”。将建立发行人廉洁承诺机制,深入推进中介机构廉洁从业建设。

四、放管结合

1、前端:坚守板块定位,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交易所等各层面责任,严格审核,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2、中端:畅通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多元退出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健全重大退市风险处置机制。

3、后端: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保持“零容忍”执法高压态势。

股市将产生什么变化

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工程 ,是涉及监管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注册制改革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

证监会表示,这次改革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主要包括:

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约束非理性定价;

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

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

加快投资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

改革后,主板要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相应地,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并与科创板、创业板拉开距离。

与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相比,主板的交易机制有所不同。

因此,本次改革进一步改进了主板交易制度,包括:

1、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3、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在“变”之外亦有“不变”。主板有两项制度仍执行现行规定:

1、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

2、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根据规划,注册地全面落地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期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诸投资界人士指出,全面注册制并不会带来IPO数量的暴增,将仍保持每年400-500家的上市家数 。不过,注册制实施后,壳资源价值将降低,过度投机炒作的行为将得到遏制,新股连续一字板的“奇观”将不复存在。

有市场人士指出,全面实施注册制后,资本市场将启动“赛马”机制,进一步实现优胜劣汰,退市将成为常态

为此,有业内人士建议,下一步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退市规则,有进有出,资本市场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

注册制探索之路

2000年之前,实行行政审批制。

2000年之后,推行核准制。

2013年11月15 日,《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2015年12月27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提出,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授权期限为两年。

2018年2月24日,《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提出,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2018年11月5日,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标志着注册制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3月22日,上交所正式受理第一家企业的科创板申报文件。

2019年6月5日,上交所正式通过微芯生物等三家企业的上市首发审核,报证监会注册。

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

2019年12月28日,《证券法》修订通过,2020年3月1日生效。第九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2020年2月29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适用本次证券法修订前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规定。

2020年4月27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6月12日,《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020年6月30日,深交所正式开始受理新申报的拟注册制上市企业的首发材料。

2020年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试点注册制。

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3月17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统筹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法治体系完善、监管转型与监管能力提升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2022年8月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文章中提到,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2022年10月16日,20大报告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2023年1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获批。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2023年2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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