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9月4日央行领头禁止ico,是因为发行数字货币本质上是非法集资,赤字方对盈余方有不可以忽视的逆向选择风险,容易发生信用违约,从而冲击金融市场。
其次,管理层随后关闭境内交易平台,是因为数字货币作为标的的巨大波动性,对本就不健全金融体系会产生冲击。
说到底,两者都是为了防止金融冲击甚至危机,从而影响到实体经济。
再回到迅雷,
第一,发行数字货币并未产生融资性现金流,无法定义为融资活动。
第二,由于分发后玩客币产权不属于迅雷,区块链技术也使其对玩客币没有直接控制权。
管理层真要行政干预,应要求迅雷配合抑制标的波动性。否则就算关了迅雷,也无非是货币供给降到0。而市场存量里的玩客币,其基因里的投机需求,就算没了货币供给就禁得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