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维权征集令-世龙实业、特发信息、汇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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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相继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并领罚单,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股票索赔挽损。

$世龙实业(SZ00274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经查明,世龙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暂定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之间买入世龙实业(代码:002748)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股票索赔维权。

$ST特信(SZ00007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经查明,在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后,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 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 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目前暂定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特信(代码:000070)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股票索赔维权。

$ST汇金(SZ300368)$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其一,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二,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但公司在2023年6月15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才披露该事项。

目前暂定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汇金(代码:000070)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股票索赔维权。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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