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再次遭证监立案,受损投资者有望股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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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SZ002586)$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

这是围海股份第二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就上一次立案,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已于2022年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 号),并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

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1,646户,《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00万元–4,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4.51%-261.04%。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暂定于2023年7月28日之前买入*ST围海(代码:002586)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办理股票索赔维权预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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