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ST宋都被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有望股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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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士(SH600804)$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5号)。

$*ST宋都(SH600077)$ 同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29号)。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中国证监会立案介入,ST鹏博士、*ST宋都具体涉嫌哪些违法违规事项,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暂定于2023年7月17日之前买入ST鹏博士(代码:600804)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办理股票索赔维权预登记;

暂定于2023年7月19日之前买入*ST宋都(代码:600077)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办理股票索赔维权预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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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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