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虚增收入拟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启动股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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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SZ002584)$ 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2号)。

经查明,西陇科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实际控制广州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恒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爱睿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通过与上述公司虚构乙二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此外,西陇科学还协调第三方公司配合,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插入到宁波汕源实业有限公司、镇江鹏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创凯旭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已开展的甲醇贸易链条中,后续通过返还贸易利润,协调安排资金到相关客户用于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最终造成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暂定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西陇科学(代码:002584)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股票索赔维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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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09:30

支持阿拉丁

2023-07-04 07:41

然后呢?寄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