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化(SZ300089)$ 文化长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目前已有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属于比较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广州中院判决认定文化长城应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续的索赔案件将会依照示范判决认定的共同事实、法律适用标准等依法进行审理及裁判,有望缩短诉讼周期。
依照一审判决,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股,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准备申报索赔维权。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