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申报股票索赔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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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SH60053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3015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 年 5 月 9 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4月27日,交大昂立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报和 2023 年一季报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 0347 号)。因公司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多项事项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部分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暂无法核实,需进一步梳理清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暂定于2017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之间买入交大昂立(代码:600530)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准备材料办理索赔预登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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