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拟被处罚,投资者可启动ST宏图股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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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图(SH600122)$ 2023 年 4 月 18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 号)。

经查,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二)虚减负债

(三)未披露其对关联方担保事项

同日,ST宏图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ST 宏图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12 号)。ST宏图 2020 年及 2021 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 194.96 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4106.92%,该情形属于“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 2 年存在虚假 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因此将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去年4月1日,南京中院同意ST宏图启动预重整,目前,法院尚未正式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符合征集条件的投资者而言,应及早行使诉讼权利。

暂定于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ST宏图(600122)股票,且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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