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团将成ST国安实控人,股票索赔受理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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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最新进展,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将设立新国安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将转入新国安集团,新国安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新国安集团 30.64%-32.25%股权,为新国安集团的控股股东。2023 年 2 月 9 日,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国安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

根据重整执行情况,中信集团将成为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控制中信国安 36.44%股份。

2月16日,ST国安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已向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的普通债权人共计 42 人, 普通债权申报金额共计 2,511,792,073.58 元人民币,其中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 216,061,820.10 元,待确认金额为 2,279,681,157.20 元,不予确认金额为 807,897.94 元;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的债权人数共计 43 人,参会债权人表决权及临时表决权额共计 3,991,091,334.28 元人民币。

此前,ST国安因2009年-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1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引发投资者的索赔诉讼,相关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暂定于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之间买入ST国安股票,且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国安(SZ0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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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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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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