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2022年9月28日在重庆、成都同时揭牌。
继北京和上海分别在2021年和2018年设立金融法院之后,成渝金融法院成为中国设立的第三家金融专门法院。
成渝金融法院设在重庆市,按照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分别在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设立办公区。成渝金融法院负责管辖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成渝金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成渝金融法院主要管辖辖区内六类金融民商事案件:
(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
(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涉金融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具体管辖内容参照《规定》。
依据新规,投资者诉蓝盾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成渝金融法院立案受理,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申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