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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工新(SH600701)$ 投资者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哈尔滨中院判决工大高新需向投资者赔偿损失,被告张大成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大高新虽已退市,但与投资者索赔诉讼并不冲突,按照一审判决,于2016年5月9日至2018年7月23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3日收盘时还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申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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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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