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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SZ300262)$ 2022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 17 号)。经查明,巴安水务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导致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目前暂定于2018年8月14日至2021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巴安水务(代码:300262),并且在2021年1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办理申报索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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