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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SH600080)$ 2020 年 8 月 4 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4 号),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截止2022年半年报公告日,合计 245 名投资者以金花股份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12 起案件原告撤诉,182 起案件原告与公司达成和解,51 起案件经二审后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根据前期已结案件,第三方机构核损之后认定无需扣除系统风险,部分投资者全额获赔。

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金花股份,并且在2020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提交索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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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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