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ST大洲共发生证券虚假信息陈述纠纷案件 149 起。其中 3 起因原告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2 起裁定撤诉;一审判决 144 起,判决ST大洲赔付 286.66 万元 (不含案件受理费)。一审后部分案件上诉后二审判决 55 起,其中 54 起二审为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判决的案件中 53 起已赔偿完毕。
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申报。
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