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就行文句读与兄交流愚见。1.“金融中心必定是英美法系”,兄既然论述的是全世界金融中心规律与法律体系的关系,理应客观的纵向的从法制史的脉络去阐明,兄略去了罗马法这一大陆法系的发源,我相信兄对古罗马作为当时古欧洲乃至世界金融中心是无异议的。2.德国作为大陆...
你还相信普世价值,太可爱了
1.以15-16世纪末意大利为代表的资本主义萌芽,离不开罗马法复兴,16世纪后,即使在英美法系源头的英国,罗马法复兴的影响也非常明显。既然要纵向的讨论,那么就不该割裂的去看。 2.罗马法中的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由人(自然人)在私法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一直都是资本主义的思想武器。 3.哪怕是在奴隶制社会,在你语境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样具有雏形,只是随着沿革逐渐完善成你看到的模式,并不是只有在18世纪后才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综上,我不认为我以罗马来反驳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