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应涵盖交通领域、水利领域、能源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城镇建设领域、在生态环境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领域。
在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
在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
在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在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在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在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
在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