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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投资者说绿茵转债接受清偿,但是要求投资者持有三个月不卖出,如果卖出视为违约,要支付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我只能说真心无语了。
这事应该怎么做?
第一:向有关部门反映,思创之前只是没有明确时间就被监管发了函要求说明是否人为的拖延清偿。所以绿茵吃一张也不难。
第二:和公司交涉,因为责任是对等的,作为第一个要求投资者缴纳违约金的企业,投资者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要求企业在投资者申报日后。每天缴纳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三:清偿不是普通的协议,是企业依据法律被动接受的,请企业解释这百分之三十的合理性。企业拖延清偿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反而限制投资者卖出,即便投资者卖出企业也没有损失,即便有损失也是企业拖延造成的,那么为什么是投资者单方向承担违约责任。这种不平等霸王条款,违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广泛的宣传绿茵的这种行为,既然敢做,就要敢承担责任。

精彩讨论

luckzpz07-19 07:56

强烈建议转债清偿由中登和中国结算处理,而不要弄得每个公司出一个自己的方案

duncan201507-19 09:06

尊敬的交易所:
绿茵生态公司(代码002887)前期公告通知可转债投资者可以申报可转债的债权,日前该公司即将与投资者签署清偿协议(附件),但该协议2.4如下:三个月的时间明显不符合实际需求,有故意拖延付款的嫌疑。我们理解打款需要时间,愿意给予公司15个自然日的时间处理,如果超过该时间,公司应该按照千分之三/日给 投资者支付违约金,并将该条款写入清偿协议中。
第五节5.1、5.2 都是对投资者单方面的违约 责任约束:
清偿不是普通的协议,是企业依据法律被动接受的,请企业解释这百分之三十的合理性。企业拖延清偿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反而限制投资者卖出,即便投资者卖出企业也没有损失,即便有损失也是企业拖延造成的,那么为什么是投资者单方向承担违约责任。这种不平等霸王条款,违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请贵所督促该公司修改上述违法公平原则的条款,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 另外恳请贵所尽快建设可转债清偿债权的系统化操作流程,避免线下操作引起类似的争议。
感谢贵所的关注。

三万亿光年07-19 08:18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跟着海大卡叔等一众集思录大佬混了几年转债,觉得这个衍生品现在的风险丝毫不比股票低。天花乱坠日,鲜血淋漓时,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好多行业都一样,且行且珍惜。

沙魁安07-19 08:09

真的不要脸了

向转债大咖学习07-19 07:58

清偿变成上市公司赚钱的工具,反向薅投资者,肯定会有人违约的

全部讨论

可转债信用危机铺天盖地,曾经的低风险债券被资本玩坏了,百元以下的可转债那么多,一支都不敢买了。我觉得专门处理公司债违约的律师团队可能要迎来春天了。

07-19 08:38

支持投诉,不然后续的公司都会学坏,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07-19 08:21

太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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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本质上清偿和回售属于殊途而归的东西,回售是可转债条款触发,清偿非可转债条款触发,清偿和回售一样操作本身就是可行的方法。
反观现在清偿变成了设置各种条款的门槛,什么现场申报,申报后卖出支付违约金等等,在我看来,都是属于无理取闹,不是真心想还债而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真正体会到这句话:欠钱真是大爷。
现在我对于这类公司都是拉黑处理,折腾不起,躲得起。当然这样子的公司,支持声讨,投诉,最终能得到监管的重视并出台规范指导文件。

都是不要脸的,能下修时不下修

P2P再现,未来两年会迎来可转债兑付高峰,如果没有牛市,一大堆违约的。

07-19 23:38

周一集体给深交所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