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海印转债到期给1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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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扣税海印是非常有意愿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的,但是过程还是挺曲折的。

把和海印沟通的文案提供了大家,未来大家需要的时候可以参考。

希望海印转债早日明确利息税的扣除方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公司可转债投资者,公司转债即将到期,由于历史上可转债到期和回售的案例并不多见,且对利息税扣除的方式也有争议。

当前公司转债溢价并不高,所以在未来不多的交易日里,本次来信是希望公司可以站在维护中小投资者角度正确的计算税收,避免在最后阶段出现大量个人投资者的避税砸盘,使得公司保障促转股工作难度增大,最大限度的维护股东、债券投资者的权益。

 

 

我们的想法如下:

一、两种主流计税模式,海印应该参照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方式。

目前市场上针对中小投资者转债利息税计算方式差别很大。

 

海印转债为例:主流方式有两种。

A、按照面值以上全额计税方式,全额扣税按照10元扣税2元。机构和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到手全额利息110元,中小投资者到手108元

B、按照募集书约定的利息计税,最后一年2元扣税0.4元,补偿金部分不扣税。机构和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到手全额利息110元,中小投资者到手109.6元

 

针对这个问题,深圳较近的一例是由中登深圳公司办理的辉丰转债回售。最终以B方案,约定利息部分扣缴。更早一些的茂炼转债也是按照实际利息扣税。

而上海转债也有类似先例,九州转债14宝钢EB的到期、以及江南转债的回售都是按照纯利息计算税收的。

所以我们认为既然有先例,我们也希望海印转债在最终确认利息过程中,参考以上维护中小投资者公司的方案。

 

二、中小投资者的避税潮,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转债最终的转股比例

海印转债将是在中国可转债发行史上,第8只退市转债。目前转股价值101元,距离到期价格110元,虽然有一定距离,但是在未来的30个交易日里若正股走势良好,依然存在转股可能性。

若公司坚持以到期价108年向中小投资者扣税,那么在交易日的最后几天,或出现中小投资者大规模抛售,进行避税,从而打压正股的局面。电气转债广汽转债格力转债最终功亏一篑的案例历历在目,海印转债自然提前防范,避免造成股东权益的巨大损失。

 

若公司在后期的到期公告中,效仿九州转债辉丰转债明确税后价格的方式,将有利于促转股工作。

 

三、B方案是一种由担当的扣税方式。

曾经和中登的老师沟通过类似的事宜,他们说:

如果全额扣税,将所有的损失由中小投资者承担,对公司最安全。

如果按照合同扣税,还有1.6元税收有争议。

所以一部分公司选择全额扣税,给中小投资者造成额外损失。

 

而和贵公司面临同样问题的辉丰转债,在全额扣税后,用一份更正的公告给出了答案,作出了选择,深交所甚至另行通知券商,为中小投资者退税。

辉丰公司甚至答复投资者,公司认为辉丰投资者投资公司多年,没有取得很好的收益。辉丰公司决定,如果有一天,这笔税收一定要被追缴,辉丰公司全额承担这笔费用。(实际上,这笔税收并没有被追缴,也没有任何理由收取。)

因为污染事件,辉丰转债让投资者产生了不少损失,但是在转债投资者眼里,辉丰转债依然是维护中小投资权益典范。我们希望海印转债也有同样的担当。

 

四、税收应该明确的依据,这笔税收,实际支出可能极低

关于税收,参照执行也应该有依据,募集书写明了,6元中1.6元是利息,那么剩下补偿金4.4元明确不是了。

我们认为从未有任何机构明确的发文告知“补偿金”可以按照利息税标准征收,也就不应该收,更何况,募集书并没有明确说明“非利息的补偿金”若产生的税收,应该由谁来出。是公司还是中小投资承担,也有争议的地方。

据我们了解,目前未收补偿金利息的四家公司,无一被要求补收,毕竟法律并非儿戏,不会想当然的执行。

随着中小投资在到期前卖出避税,且最后交易时段,投资者大量转股,这部分税收占比本身便极少。为了一笔不会支出且实际很少的税收,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关系,显然是值得的。

 

五、多扣税同样有风险

2020年8月,辉丰转债回售工作按照全额扣税后,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质疑,经过了投资者和中登沟通后,2020年08月12日*ST辉丰重发了《关于“辉丰转债”回售的补充公告》

(一、回售价格说明中按照以下描述

参照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现“辉丰转债”计息年度(计 息起止日为 2020 年 4 月 21日至 2021 年 4月 20 日) 票面利率为 1.30%,计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1日至 2020 年 8 月 6日 ,利息为 0.3847元/张 (含税),回售价格为 103元/张 (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2.9231 元/张;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3 元/张;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3元/张。)

 

可以看到若公司按照6元扣税,最后也可能引起中小投资者质疑,在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觉醒的时期,公司更加应该先行和中登做出沟通,避免出现后期纠葛。

 

以上是我们中小投资对本次税收问题的理解,期待公司充分考虑各方面得失。本着与投资者双赢的态度,也为了未来再融资工作做铺垫,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姿态完善摘牌工作。

全部讨论

大大小胖小大王2022-06-06 13:26

感谢卡神积极发声

小卡叔2022-06-06 12:30

交税方式不同,可以合理避税的。应该有公司确认,而不是中小投资者自己确认

正也君2022-06-06 12:26

理论上来说, 税是由国家收的, 公司只是代扣, 到底收多少应该由证监会和税务总局明确公布.

用户85277701642022-06-02 13:56

请问海印转债不转股的话,到期是会自动收到钱吗?还是需要啥操作?第一次买可转债就被这货给坑惨了😭

增援未来2022-06-01 15:46

小卡叔,格局大境界高

欣晴妈妈2022-06-01 08:43

厉害!

包小白2022-06-01 00:30

模板文典范,留存//

随州小阳2022-05-31 23:45

未来希望都用不到 哈哈哈

小卡叔2022-05-31 23:27

一般会打压正股的走势。正股越高越安全。。^_^。

小蛙zero2022-05-31 23:25

厉害。不过有一点不能理解,为何全额扣税会阻碍转股?

以海印为例,一种扣税后到手109.6,另一种所谓全额扣税到手是108。假设此时转债的转股价值是109,如果全额扣税使得转债交易价格接近108,此时将形成折价,是促进转股的。

倘若不是全额扣税,保底价是109.6,那么交易价格不会低于此,此时转债是溢价,持有者反而并不会有转股动力,不如拿着等公司赎回。

所以当转股价值非常接近赎回价的时候,全额扣税实际上是有利于公司促进转股的。

以上是纯以一个第三方的角度来客观看待,欢迎作者或其他理性数据探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