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唐朝 说:您好,我想请问下比如一个合同表述为是一个某个公司牵头的一个联合体承接的。那么,这种情况是以成立项目公司的名义多还是总包分包的名义多呢?另外就是如果是总包合同,是否意味着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营收都是先算到这个牵头公司的然后再作为营业成本转分到其他合作公司?